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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控制重型汽車氮氧化物(NOx)的排放污染,近日北京市政府批準發布了3項重型汽車排放污染控制地方標準,分別是:《重型汽車氮氧化物快速檢測方法及排放限值》(DB 11/1476—2017)(以下簡稱《NOx快速檢測方法》)、《重型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OBD法 第Ⅳ、Ⅴ階段)》(DB 11/1475—2017)(以下簡稱《OBD方法》)和《重型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車載法 第IV、V階段)》(DB 11/965—2017)(以下簡稱《車載方法》)。其中,《車載方法》和《OBD方法》兩項標準主要用于生產和銷售的重型汽車排放檢查,汽車生產企業需嚴格按照標準要求生產銷售達標車輛;《NOx快速檢測方法》主要用于在用重型汽車NOx排放檢查,車主需做好日常維護保養。三項標準的發布實施將提升重型汽車生產企業的車輛排放控制水平和排放穩定性,提高在用車輛達標監管能力。其中,NOx檢測儀器可以選擇使用化學發光、紫外或者紅外原理,也可使用車用NOx傳感器。
科研表明,重型汽車排放的NOx污染是機動車排放污染的主要來源。北京市重型汽車占全市機動車保有量的4%左右,但其排放的NOx占機動車排放總量的50%以上,再加上外埠進京、過境重型汽車,排放污染嚴重。重型汽車排放污染治理已成為全市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工作的重點。此次發布的3項標準將成為重型汽車NOx排放的主要依據。
其中,《NOx快速檢測方法》地方標準已于今年12月1日實施。目前,大部分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的重型汽車都安裝了選擇性催化還原系統(SCR系統),為確保該系統正常工作,用戶必須要定期添加車用尿素溶液(即NH3濃度約為30%的氨水),該溶液與氮氧化物化學反應生成氮氣,從而減少氮氧化物排放污染。但是,通過前期檢查發現,目前一部分車輛存在不正常添加和使用車用尿素溶液的現象;通過對添加的記錄分析,還發現有一部分車輛的車用尿素溶液消耗很少,不足以處理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
經調研,目前上并沒有在用重型汽車NOX快速檢測標準。針對存在的問題,為控制在用重型汽車NOx排放污染,北京市*制定了本標準。標準規定了氮氧化物檢測方法和排放限值。主要包括現場檢測法和在線檢測法兩種NOx快速檢測方法,用于道路檢查和入戶抽查等工作。同時標準明確了第四、五、六階段的在用重型汽車NOx排放限值分別為小于1250ppm、1000ppm和550ppm。該標準將彌補在用重型汽車NOx排放快速檢測工作的空白。